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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新余市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创办于1988年,现有员工227人,公司建址在新余市经济开发区南源路,厂区占地100亩,车间建设有20000平方,生产产品为高低压成套设备,具有电力总承包三级,机电总承包三级,消防施工二级,输变电总承包三级和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安装资质,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在江西省同行业中享有美誉。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至上,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的需求。多年来,以优质的质量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好评和信赖。
公司在2020年以前,是生产型企业。专业生产电力设备,为供电系统企业提供配套设备,由供电公司安装使用设备。我司有大量的产品投运在变电站和开闭所,无一出现问题。2020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司在生产设备的基础上申办了电力安装资质,从而大大地提升了公司生产能力,扩大了公司市场竞争力,由我司总承包施工的几十个小区的配电工程,遍布江西省和湖南省。在价格上,施工技术能力上,施工的进度上等方面,给房地产开发商老板提供了省心省钱的服务,给我司挺进配电安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着"坚持以诚为本,追求科技领先,振兴民族工业,力创世界名牌"的经营理念,走上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创新之路。企业在发展智能型产品的基础上,坚持产品的使用可靠性,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品位产品,确保工程交验合格、优良、用户满意。
产品中心
我们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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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数年研发经验,专业精英团队,业内顶尖公司,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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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真实精确,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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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服务
客户至上,诚信服务,客户是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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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实力
职工400余人,技术人员90+,技术力量雄厚,生产设备齐全
服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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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南源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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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使用4极的漏电开关?
TT系统内的漏电开关应为4极。 2) TN-S或TT系统防火漏电开关应为4极。 3) 末端双电源转换开关的漏电开关:应选用4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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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位置数量和最小间隔表示什么意思?
记忆位置数量表示对某一段循环时间,可以设定进行动作切换的时刻数量。例如IHP7天(15721)的记忆位置数量为42,最小间隔为1分钟,表示可以对7天即16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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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软起动器的力矩控制?
在电机起动过程中,软起动器对负载力矩进行检测,并使电机的力矩输出与负载力矩的差保持为一恒定值,这样加速曲线为一直线,使电机的加减速更加平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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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2022-02-11***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三)***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四)***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三)***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四)***近3年内***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四条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三)***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四)***近3年内***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七条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八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九条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三章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2-02-11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 建筑电气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2022-02-11新余市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所必需的工程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竣工验收。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资料主要有:(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5)设计变更通知单;(6)技术变更核实单;(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10)试验、检验报告;(11)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12)竣工图;(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宙核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审核:1.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必须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擅自修改、和事后补作。对有些重要材料,应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质量及性能的复印件。例如焊条,必须有经厂方检验合格的合格证。2.试验检验资料各种材料的试验检验资料,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制作试件或取样,进行规定数量的试验,若施工单位对某种材料的检验缺乏相应的设备,可送具有权威性、法定性的有关机构检验。试验检验的结论只有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用于工程施工。3.核查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记录4.审查竣工图建设项目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等详细情况的拔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扩建、改建的依据,也是使用单位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1)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竣工图绘制基本要求进行审核,以考查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规定如下: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 (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由设计单位负贡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贡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4)备项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物、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绘制竣工图。(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若有疑问,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质询。(3)竣工图图面是否整洁,字迹是否清楚,是否用圆珠笔和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若不整洁,字迹不清,使用圆珠笔绘制等,必须让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绘制。(4)审查中发现施工图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修改和补充。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签证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之后,认为符合工程合同及有关规定,且准确、完整、真实,便可签证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故此部分内容均按新标准给予说明(以下涉及GB50300—200标准的均简称新标准)。新标准3.03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新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增加了检验批、子分部和子单位。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一、最终质量检验和试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该合格,并且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以外,还须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检查。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 ( 不得有漏检缺项 ) ,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体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行抽查。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关心的内容。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最后,还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最终确定是否通过验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原材料、构件、零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验收材料,各种材料的试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验收记录,其他的施工记录等。二、技术资料的整理技术资料,特别是永久术资料,是施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项目施工情况的重要记录。因此,技术资料的整理要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必须做到准确、齐全,能够满足建设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扩建时的需要,其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4.设计变更通知单;5.技术变更核定单;6.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7.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8.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9.试验、检验报告;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11.竣工图;12.质量验收评定资料;1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对上述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并请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证。三、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我国国家标准GB / T19000中“缺陷”的含义是:“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要注意区别“缺陷”和“不合格”两个术语的含义。不合格是指未满足要求,该“要求”是指“明示的、习惯上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是一个包含多方面内容的“要求”,当然,也应包括“与期望或规定的用途有关的要求”。而“缺陷”是指未满足其定的(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例如,安全I生有关的要求。它是一种特定范围内的“不合格”,困涉及产品责任称之为“缺陷”。对于工程质量缺陷可采用的处理方案: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的,可以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例如,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该部位经修补处理后,不影响其使用及外观要求。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办法给予纠正时,可以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例如,某工程预应力按混凝土规定张力系数为1.3,但实际仅为0.9,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修补,只能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3.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式处理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以做出结构卸荷、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4.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缺陷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经过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可以做出不做处理的决定。可以不做处理的情况有: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者;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缺陷。四、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或扩大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等。2.竣工资料整理,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3.竣工验收报告;建设项目总说明;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设情况;效益情况;存在和遗留问题等。4.竣工验收报告书的主要附件:竣工项目概况一览表;已完单位工程一览表;已完设备一览表;应完未完设备一览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综合表;概算调整与执行情况一览表;交付使用(生产)单位财产总表及交付使用(生产)财产一览表;单位工程质量汇总项目(工程)总体质量评价表。工程项目交接是在工程质量验收之后,由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移交项目所权的过程。工程项目移交前,施工单位要编制竣工结算书,还应将成套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建档。五、产品防护竣工验收期要定人定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已完工程,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及时补救。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用,防止设备失灵或设施不符合使用要求。六、撤场计划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撤场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拆除运走,达到场清地平;有绿化要求的,达到树活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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